發布日期 | 2024-03-26 | ||||||||||||||||||
標題 | 永續森林經營發生的二三事...FSC 森林經營準則的實務整備(C 6.7) | ||||||||||||||||||
內容 | 關於FSC FM的標準,其10項原則與70項準則,是屬全球性通用的。因此國、公、私有林經營者,在申請FSC FM驗證的預審或年審時,可以考慮以下資料來源的整備與其他因素,以備驗證。 Criterion 6.7. The Organization shall protect or restore natural watercourses, water bodies, riparian zones and their connectivity. The Organization shall avoid negative impacts on water quality and quantity and mitigate and remedy those that occur. 準則6.7. 組織應保護和復育天然水道、水體、濱水帶及其連結通道。組織應避免對水質和水量造成負面影響,並減緩與補救已造成之影響。 一、可能資料來源的整備: 1. 組織提供相關文件,例如: 集水區、保安林、水源保護區的劃設等、地圖、範圍。
二、其他因素:2. 組織提供保護及復育天然水道、水體、濱水帶及其連結通道的措施文件及具體實例。 3. 現地訪查,不要有破壞天然水道、水體、濱水帶及其連結通道的事證。 4. 組織訪談的人員類型:組織業辦人員及社區成員等。 1. 組織應根據監測結果,調適保護或復育措施; 由社區及專家參與,共同制定和實施保護或復育計畫。
引用出處:(1) Facebook(永續森林經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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